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将于2021年3月30日上午10时在嘉陵江大酒店7楼会议室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一:存放于嘉陵区工业集中园区原明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拆除废旧铁塔的废旧资产和原畅丰车轿厂区内水泥电杆一批(以现场标记实物为准)。整体拍卖,参考价139.1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标的二:嘉陵区春江路二段14号原工业园区管委会院内办公楼及厂房约21500平方米和附属物拆除(含清运建筑垃圾)及存放于院内的变压器、电杆等废旧设施设备一批。整体拍卖,参考价11.5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特别说明:
1、参与废旧资产拍卖的竞买人须具有废旧资产回收资质(外地企业跨区域经营政策需竞买人自行了解);参与房屋拆除拍卖的竞买人须具有建筑拆除资质。报名时须提供资质原件审核,复印件盖鲜章,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竞买需提供盖鲜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
2、标的均按现状拍卖和移交,意向客户须亲自或委托专人进行现场查验标的,拍后无悔,成交价不实行多退少补。
3、即日起至3月29日16时接受报名、咨询;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和相应保证金缴款凭证到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53号1号楼12层5号本公司咨询报名、索取拍卖资料。保证金收款人名称:南充金桥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4768 0110 0000 48331 开户行: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北街支行
4、了解更多详情可查阅南充金桥拍卖有限公司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以及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cjqpmyxgs.com/;
5、标的展示:即日起至拍卖前各标的原存放地址现场展示
6、咨询电话:0817-2227092、18113930766、18160181116
附:《拍卖须知》初稿
南充金桥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
南充金桥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须知(初稿)
受委托,我司将于2021年3月30日上午10时在嘉陵江大酒店7楼会议室,对分别存放于嘉陵区工业集中区冯家桥社区6组18号原明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和原畅丰车轿厂区内废旧资产以及嘉陵区春江路二段14号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办公区院内房屋和附属物拆除残值进行公开拍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惯例制定本《拍卖须知》。凡参与本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全面理解本须知全部条款的实质含义,并遵守执行本拍卖须知的各条款内容。
一、竞买规则
1、我公司在组织拍卖活动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参加本场拍卖会的竞买者,应按拍卖公告和委托方要求,持有效证件到我司指定地点进行竞买报名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凭保证金收据和拍卖人出具的相关手续领取号牌后方可成为合格竞买人,未竞得标的者3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
3、拍卖标的实行有底价增价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未达底价不予成交。拍卖会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加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宣布,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上下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多加不限,低于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应价无效。
4、本次拍卖均以标的物的现状(物理现状、法律关系现状)进行拍卖和资产移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竞买人有权利和义务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情况。
5、拍卖人和委托方提供有关拍卖标的物的任何形式的资料、说明等,仅供意向竞买者参考,不表明委托方、拍卖人对标的物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意向竞买者应于竞买前亲自或委托专人进行现场查验标的,认真咨询、了解标的物现状及真伪或品质问题,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作了解而参加竞买的,所有后果责任自负;竞买一经竞价,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表明意向竞买者/受让方完全了解标的物的情况,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物所涉及名称、规格及数量,均以成交后实际移交为准。
7、安全责任:在运输、拆解(拆除)、垃圾(包括废旧拆解垃圾及构建筑拆除垃圾)清运等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及费用匀由买受人完全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与委托方和拍卖人无关;
8、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操纵拍卖物的价格,否则,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串标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1至5倍的罚款。竞买人在拍卖现场除应价外,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干扰拍卖师的正常拍卖和其他人竞买竞价,违者,拍卖人有权劝其退场,取消竞买资格,并没收其竞买保证金。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委托方在拍卖会应价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一经撤回或中止拍卖,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赔偿。
10、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应谨慎竞价,应价后不得反悔,最高应价不低于保留价即成为买受人,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拍卖师宣布流拍或中止拍卖。
11、竞买人竞得标的后即成为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拍卖师落槌后立即在《拍卖竞价记录》和《拍卖成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拍卖结果,并当按约定时间付清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至拍卖人指定账户。买受人拍后反悔的,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拍卖行业惯例规定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拍卖标的如收回重新拍卖,该买受人除支付本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外,无权再次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额、费用损失以及因该买受人违约而重新拍卖导致债权延迟履行期间的滞纳金等全部费用概由该买受人承担。
12、拍卖资料如有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委托方和产权方有权在拍卖会竞价前书面通知竞买人或在拍卖会上进行补充说明,竞买人可根据修正或补充的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竞买,凡参与竞买,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简介
标的一:存放于嘉陵区冯家桥社区6组18号原明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和原畅丰车轿厂区内下表废旧资产
标的二:嘉陵区春江路二段14号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院内房屋及附属物拆除资产残值
三、特别约定:
(一)竞买人要求:参与废旧资产拍卖的竞买人须提供废旧回收全套资质、证照等相关资料(跨省经营企业需自行了解国家和地方行政部门跨区域经营政策要求);参与房屋拆除拍卖的竞买人须具有建筑拆除资质。报名时须提供资质原件供审核,留复印件盖鲜章。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标的物存放地点的标记指定实物现状为准,实行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本资料中有关标的的规格、型号、品质、数量等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发现拍卖资料与移交标的实物不一致,拍卖成交价款仍不实行多退少补。故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核对标的实际情况,估算自己的心里价位,标的的型号、规格、数量、出厂时间、品质、瑕疵等均以移交的实物资产为准。
(二)付款时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拍卖会结束后 3日内 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和拍卖佣金项至拍卖人指定账号。
(三)安全、环保、履约保证金:
1、拍卖成交后,竞得存放于嘉陵区工业集中区冯家桥社区6组18号原明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和原畅丰车轿厂区内废旧资产的买受人应缴纳安全、环保、履约保证金 20万元 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2、拍卖成交后,竞得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院内房屋及附属物拆除资产残值的买受人应缴纳安全、环保、履约保证金 60万元 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3、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得标的拆除(拆卸)、转运和垃圾清场(包括废旧拆解转运垃圾及构建筑拆除垃圾),凭嘉陵区国有资产中心验收合格证明办理安全、环保、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标的物的移交:
1、买受人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安全、环保、履约保证金后,持交款凭据和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资产移交通知》原件同委托方办理实物资产移交。
2、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和工作安排,存放于嘉陵区工业集中区原明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内的废旧资产和原畅丰车轿厂区内的电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竞得人须在接收资产后 3日内 (若因委托方原因延期移交竞得资产时间顺延)完成竞得资产的拆解、转运、垃圾清场,自行负责联系垃圾堆放场地。
3、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和工作安排,竞得原嘉陵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院内房屋及附属物拆除资产(含废旧资产)的买受人,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须在接收资产后 4个工作日内(若因委托方原因延期移交竞得资产时间顺延) 完成所有建筑物和附属物及构筑物的拆除、转运、垃圾(包括废旧拆解转运垃圾及构建筑拆除垃圾)清运,自行负责联系垃圾堆放场地。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必须按城管要求在建筑施工范围四周安装护围设施,作好安全防范工作,施工作业完成撤场时不得拆除四周围墙和护围设施。
4、竞得人在废旧资产拆解或构建筑物拆除、资产转运和垃圾(包括废旧拆解转运垃圾及构建筑拆除垃圾)清场过程中,不得损坏和转运竞得资产以外的财产,否则,按照损坏或错运资产购置原价双倍赔偿,嘉陵区国有资产中心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收,履约保证金不足支付嘉陵区国有资产中心将继续追偿。
5、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完成竞得标的拆除(拆卸)、转运和垃圾(包括废旧拆解转运垃圾及构建筑拆除垃圾)清场的,嘉陵区国有资产中心将 按20000元/天 收取逾期违约金,嘉陵区国有资产中心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收,逾期超过10日嘉陵区国有资产中心有权全部没收安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买受人资格,收回资产重新拍卖,所缴纳的拍卖成交款亦作违约金没收概不退还。若因买受人逾期而造成政府部门延迟移交土地所有责任概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在接收资产后,在进行竞得资产的拆解、拆除、资产转运、垃圾(包括废旧拆解转运垃圾及构建筑拆除垃圾)清场时必须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团队进行施工作业和安全防护,应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意外商业保险。在拆卸(拆除)、资产转运、垃圾(包括废旧拆解转运垃圾及构建筑拆除垃圾)清场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和所有费用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委托方和国家政府部门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未尽事宜处理方式: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南充金桥拍卖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三 月二十二日
竞买人声明及承诺
我(单位)郑重声明并承诺:
我(单位)作为本次竞买人,在报名前已对标的进行了现场查验和充分了解,知晓标的全部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资产的型号、规格、数量、形状、品质、购置时间、瑕疵等),已向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政策咨询及标的相关情况查询,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及拍卖事项已进行了告知义务。在竞买报名时,拍卖人已向我(单位)发放了《拍卖须知》及相关资料一份,经核对我(单位)所领取的《拍卖须知》与拍卖人持有的《拍卖须知》正本内容和形式完全一致;我(单位)现已认真阅读了《拍卖须知》的全部条款,理解本《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及法律含义、知晓我(单位)在本次拍卖活动中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在此,我(单位)认为本《拍卖须知》所有内容客观合理,拍卖活动遵行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愿意遵守本《拍卖须知》所有条款规定,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竞得后不享有瑕疵请求权,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竞买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