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11:00在南充市顺庆区火车北站双塔街13号顺庆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顺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对下表内南充市顺庆区国有经营性资产(租期3年)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二、竞租人资格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社会团体均可参与竞租;
2、竞租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应竞租保证金缴款凭据,有效证件须提供原件审查、留存签章复印件。
3、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原租赁合同、租金交纳凭据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三、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标的物原址现场展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竞租保证金缴纳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18时
2、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53号西河明珠1幢12层5号拍卖公司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及办理现场报名、领取竞租资料。
3、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须与竞租标的一一对应,缴纳竞租保证金时须注明拟竞租标的,一份竞租保证金仅有权竞租相应的标的。竞租保证金缴款账户如下:
收款人名称:南充广铭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四川天府银行南充营业部
账 号:2000 0659 8300 0026
五、特别说明
1、本次均按标的现状(实物现状和法律现状)进行招租和移交,仅对房屋进行招租,招租标的不含所属使用人/经营者的生活、经营财物和权益资产,意向客户须亲自或委托专人进行现场查验、咨询标的,拍后无悔。
2、本次招租标的租赁合同期限3年,起止时间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标的租赁保证金(租房押金)按第一年度成交租金的20%一次性缴纳。
3、经营范围及要求:本次招租标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委托方(出租方)和相关部门有特别约定限制经营项目和范围的从其特别约定。
4、本次招租成交后,只能是竞得人与委托方(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招租成交后不增加和变更竞得人。除出租方同意外,竞得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转租、分租。
5、装修约定:竞得人若需对竞得标的进行装饰装修以及改搭建构筑物的,须先拿出具体方案报经出租方审批,审核批准后,在不改变和损坏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进行装饰装修等施工作业,租赁期满,所有装饰装修(含安装的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无偿归委托方所有,竞得人不得损毁装饰装修和房屋结构。
6、市政影响:竞租标的若因市政工程建设等因素造成竞得人经营损失的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7、安全责任:租赁期间承租方为租赁房屋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承租人应当做好租赁房屋安全、消防、环卫等管理工作,确保租赁资产备有国家规定的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积极主动参加人身、财产意外商业保险,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概由承租人(竞得人)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更多竞租信息、规则及要求请详见《竞租须知》、《竞租协议书》,自行前往拍卖公司获取。
9、咨询方式:
0817-2227092 18113930766 1816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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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金桥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