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金桥拍卖有限公司
嘉陵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宁心楼竞租须知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17年8月23日上午10时在嘉陵江大酒店会议室,对位于南充市嘉陵区火花街道办宝光山社区1、2、5社交界处南充市嘉陵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宁心楼”作为新建医务室或社会福利医院进行公开招租。本公司在本次竞租拍卖活动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租。
为规范招租行为,维护招租拍卖会秩序和招租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租拍卖会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竞租须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凡参加本次竞租活动的竞租人必须仔细阅读、全面理解本《竞租须知》所含全部条款的实质含义,并按本《竞租须知》各项条款的内容全面遵照执行。
一、竞租须知:
(一)竞租人须是合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竞租人参与竞租拍卖会应在竞租公告公布的期限内亲自查阅标的资料、查验标的、缴纳竞租保证金并到我司指定地点报名、登记、确认竞租资格后,方能成为我司认可的正式竞租人。竞租人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竞租人员为自然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不是竞租人本人参与拍卖会竞租,请提供竞租人同受托人签订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双方签字盖手印并附双方身份证);
2.申请竞租人员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竞租保证金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竞租成功直接转为第一年度租金首付款。竞租未成功的竞租人,除其违法、违纪或违约外,其竞租保证金将在本场招租拍卖会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二)第一年度租金起拍价:整体招租人民币11.7万元/年
(三)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8月22日
(四)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53号1幢12层5号
(五)竞租人应于竞租拍卖会开始前30分钟内凭“竞买证”原件、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竞租会场领取竞租号牌,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六)竞租人如不能亲自到场参与竞租,应有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并于报名截止前书面通知我公司。
(七)竞租标的以现场公开竞租的形式进行整体竞租确定第一年度租金,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举牌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拍卖师有现场调整加价幅度的权利,竞租人以不低于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应价方为有效应价,多加不限。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五十条之规定,设有保留价招租的,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拍卖师无权落槌成交,将作流拍或招租暂停处理。
(九)本次竞租标的在租赁期间若因市政工程建设等因素造成竞得人经营损失的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招租标的:
(一)标的范围:本次招租标的位于南充市嘉陵区火花街道办宝光山社区1、2、5社交界处,南充市嘉陵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第4幢宁心楼,建筑面积约1871平方米。
(二)标的概况:根据嘉陵区福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南充市嘉陵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于2012年建成, 2014年投入试运。该中心总占地面积27246.4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12740.8平方米,包括第1幢聚心楼、第2幢福心楼、第3幢乐心楼、第4幢宁心楼、第5幢颐馨楼以及公共浴室和会议室中心等7幢房屋。
本次招租标为南充市嘉陵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第4幢“宁心楼”,建筑面积约1871平方米,混合结构,该幢楼共3层,建筑主体高度为9.9M,楼地面贴地砖,墙面刷乳胶漆,硅胶板吊顶,入户安装防盗门、塑钢窗,厕所均安装坐式马桶和陶瓷洗手盆,通水电。该幢楼四川义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曾经作为医务室使用,并对水、电线路、管网、入户门和马桶进行了改装更换,局部进行了重新装饰装修,安装了空调、不锈钢防护窗栏和过道医用安全扶手,并添置了一批医疗设施设备。(四川义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对宁心楼投入资产详见四川博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川博大评报字[2017]040《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固定资产—房屋装修及(建)构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和《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申报明细表》)
(三)标的地理位置:嘉陵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位于南充市嘉陵区火花街道办宝光山社区1、2、5社交界处,从高速路还房小区侧耀南路延长段前行约800米,东邻近建设工程设备租赁站,南邻沪蓉高速,西邻农地、北邻农地山坡,周围分布有耀南路延长段,沪蓉高速、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嘉陵区定点屠宰厂、高速路还房小区、高速路出入口、嘉陵汽车客运站等,该区域市政配套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便捷。竞租标的处于嘉陵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院内,前面邻休闲广场和乐心楼,后面邻运动场,左面邻农地和山坡,右侧邻会议中心楼和中心道路。
(四)经营范围:根据委托方要求,本次招租标的嘉陵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宁心楼”仅可用于新建医务室或福利医院。
(五)租金额度确定:租金按年度计算,本次招租成交价为第一年度租金,从第2年度起年租金均以上年度年租金为基数按5%递增。
(六)租赁期限:共10年,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期届满,除政府部门收回另作他用外,由政府重新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原租赁户享有优先租赁权。
(七)租金支付方式:竞得者须在竞租成功后10日内交清第1年度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至拍卖人指定帐户,并与南充市嘉陵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合同》,每年度期满前2个月内付清下年度全部租金至南充市嘉陵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指定帐户。
(八)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在竞得成功之日起5日内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拍卖人代收。租赁期间若因竞得者(经营者)原因扣除的履约保证金,竞得者(经营者)须在被扣除3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南充市嘉陵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指定帐户,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竞得者(经营者)暂停营业或无偿收回出租资产重新招租;租期届满,承租方无安全事故、违约、欠款纠纷和租赁财产损坏的,出租方全额无息退还;承租人如未经出租方同意提前退场,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九)宁心楼原承租人投入的资产处置方式:竞得者须接受原使用者(承租人)四川义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于宁心楼的资产,接收价格为人民币885.7万元,并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资产明细以四川博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川博大评报字[2017]040《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固定资产—房屋装修及(建)构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和《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申报明细表》登记为准)。
(十)标的移交:
1、四川义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于宁心楼的资产由四川义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向竞得人移交,南充市嘉陵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和嘉陵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共同监督并提供必要协助;
2、竞得者在交清所有价款10日内,由南充市嘉陵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向竞得人进行移交宁心楼,嘉陵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和拍卖人提供必要协助。
(十一)注意事项:
1、竞得者必须证照齐全方可营业。竞得者在竞得成功之日起90日内未完成新建医务室或福利医院相关证照和手续办理,逾期按2000元/天从租赁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租赁履约保证扣除部分由竞得者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逾期60天仍未完成所有证照办理和开张营业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重新公开招租,已缴纳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度租金不予退还。
2、竞得者必须服从南充市嘉陵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统一监督管理,但出租方和监督方不参与竞得者经营管理,不得干涉竞得者正常经营活动。
3、竞得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需建设临时建筑和场地装修的,须书面报出租方批准,并明确使用期限和用途。
4、竞得者在租赁期间,所涉及的安全、消防、卫生以及行业经营等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证照手续,须由竞得者自行向相关部门申报办理。
5、竞得者在经营期间进行的装饰装修、临时建筑建设等不可拆除固着物,租赁期届满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要求装饰装修折旧补偿或其他赔偿。
6、竞得者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租赁期间,竞得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租赁财产的维护管理费用,概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三、特别说明:
(一)招租标的一律以现状(物理现状、法律关系现状)为准进行招租,竞租人应在招租会前了解、查验标的现状。一经参加竞价,应视为竞租人已经完全了解并自愿认可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因此,竞租人的瑕疵请求担保权自动放弃。请竞租人自行审查标的位置、实物状况及相关情况,如有疑问之处请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
(二)本次招租标的以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为依据进行的招租宣传,我公司提供的招租资料和咨询仅供竞租人参考,并不表示我公司对其做任何担保和承诺。竞租成功后,实际交付与资料中描述存在误差的,不影响本次招租成交结果,成交价款不实行多退少补。
(三)租赁履约保证金和第1年度年租金均由南充金桥拍卖有限公司代收后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四)竞得人拒付价款或逾期支付价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即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撤回重新竞租,原竞得者无权再次参与竞租,再次竞租后的成交金额低于原成交金额的差额部分,由违约人补足;同时,违约人须承担本次竞租中委托人与违约人本人应支付的竞租佣金。
(五)竞租人及其陪同人员应遵守拍卖会场纪律,不得阻挠其他竞租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一经发现,取消其竞租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竞租人不得有恶意串标行为,一经发现,所有串标人的竞租保证金全作违约金处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租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九条和《拍卖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依法撤回拍卖标的、中止、终止拍卖。竞租人与拍卖人特别约定,若因委托人原因撤回招租标的、中止、终止招租或推迟竞租拍卖会,由此给竞租人造成的损失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竞租人不得向委托人及拍卖人追索赔偿。
(七)竞租资料(含标的资料、本竞租须知等相关资料)如有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和委托方有权在竞租拍卖会竞价前书面通知竞租人或在竞租拍卖会上由拍卖人和委托方于竞租拍卖会当场说明,竞租人凡参与竞买,均视为已同意接受此修正或补充并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八)本《竞租须知》所含内容未作特别说明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九)本《竞租须知》的所有解释权归南充金桥拍卖有限公司。
(十)所有竞租人在本公司办理竞租报名手续时已领取了内容和形式完全一致的《竞租须知》一份,竞租人确认后签字盖章。
南充金桥拍卖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特别提示:所有竞租人在报名时已在本公司领取了相同内容和形式的《竞租须知》及相关竞租资料一份,须仔细阅读并理解各项条款含义,同时应对竞租标的和相关政策自行了解。竞租者同意本《竞租须知》各条款内容,请于拍卖会当日在《竞租人名单(二)》上签字确认。
竞租人名单(二)样本附后。
竞租人名单(二)
客户编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受托人/联合竞租人姓名 |
受托人/联合竞租人姓名证件号码 |
竞租资料是否已经领取 |
竞价 |
竞租人签字 |
备注 |
01 |
张三 |
123456789101112 |
123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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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取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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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
李四 |
123456789101113 |
123457 |
|
|
已领取 |
88 |
|
|
03 |
王五 |
123456789101114 |
123458 |
|
|
已领取 |
66 |
|
|
04 |
周六 |
123456789101115 |
123459 |
耿七 |
34567891 |
已领取 |
55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