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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座中型客车拍卖公告

时间:2021-05-17 14:501108次浏览

拍卖公告

受南充市顺庆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委托,我司将于2021528日上午10时在南充市顺庆区火车北站双塔街13号顺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川R·40437江铃全顺牌中型普通客车一辆,参考价:9500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特别说明:

1、报名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52717时接受咨询、报名;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和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到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531号楼125号南充金桥拍卖有限公司咨询报名、索取拍卖资料。

2、标的展示:即日起至拍卖前标的在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东一段顺庆区交通运输局院内停车场现场展示;

3、了解更多详情可查阅南充金桥拍卖有限公司官网www.ncjqpmyxgs.com和微信公众号;

4、咨询电话:0817-22270921811393076618160181116

5、南充市顺庆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817-2231297
   6、附《竞买须知》和标的图片

南充金桥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512



拍卖须知

受委托,我司将于2021年5月28日上午10时在南充市顺庆区火车北站双塔街13号顺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R40437江铃全顺牌中型普通客车一辆进行公开拍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惯例制定本《拍卖须知》。凡参与本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全面理解本须知全部条款的实质含义,并遵守执行本拍卖须知的各条款内容。

一、竞买规则

1、我公司在组织拍卖活动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竞买人是我公司依法审核、认可且自愿参与拍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

3、参加本场拍卖会的竞买者,应按拍卖公告规定,持有效证件到我司指定地点进行竞买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凭保证金收据和拍卖人出具的相关手续领取号牌即成为合格竞买人,除不可抗力和报名竞买人数不超过50位外,未竞得标的者3个工作日内均可办理保证金全额退还手续(不计息)。

4、拍卖标的实行有底价增价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未达底价不予成交。拍卖会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加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宣布,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上下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多加不限,低于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应价无效。

5、本次拍卖均以标的物的现状(物理现状、法律关系现状)进行拍卖和资产移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竞买人有权利和义务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情况。

6、拍卖人和委托方提供有关拍卖标的物的任何形式的资料、说明等,仅供意向竞买者参考,不表明委托方、拍卖人对标的物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意向竞买者应于竞买前亲自或委托专人进行现场查验标的,认真咨询、了解标的物现状及真伪或品质问题,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作了解而参加竞买的,所有后果责任自负;竞买一经竞价,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表明意向竞买者/受让方完全了解标的物的情况,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7、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操纵拍卖物的价格,否则,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串标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1至5倍的罚款,并移交执法机关依法处理。竞买人在拍卖现场除应价外,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干扰拍卖师的正常拍卖和其他人竞买竞价,违者,拍卖人有权劝其退场,取消竞买资格,并没收其竞买保证金。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委托方在拍卖会应价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一经撤回或中止拍卖,竞买人所有损失自行承担,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任何赔偿。

9、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应谨慎竞价,应价后不得反悔,应价最高并达到保留价即成为买受人,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拍卖师宣布流拍或中止拍卖。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立即签字确认拍卖结果,并当场与我司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应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至拍卖人指定账户,不得反悔,否则,该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拍卖行业惯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拍卖标的收回重新拍卖,该违约买受人除支付原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外,无权再次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额、费用损失以及因该买受人违约而重新拍卖导致债权延迟履行期间的滞纳金等全部费用概由原买受人承担。

10、拍卖资料如有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委托方和产权方有权在拍卖会竞价前书面通知竞买人或在拍卖会上由拍卖人、委托方和产权方当场补充说明,竞买人可根据修正或补充的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竞买和可以承担的心理价位,凡参与竞买,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二、拍卖标的概况


   
三、特别约定:

(一)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标的物实物现状为准,实行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本拍卖资料中有关标的的规格、型号、购置时间、保险、违章等信息以委托方提供的评审资料为依据,仅供竞买人参考。因此,请各位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务必实地查验核对标的情况,有关标的的资产型号、规格、数量、购置时间、保险、年检、违章等最终以移交的实物资产为准。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发现拍卖资料与标的实物不一致,拍卖成交价款仍不实行多退少补。

(二)本次拍卖仅转让车辆实物资产,车辆号牌不一并转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进行车辆牌照过户。

(三)付款时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拍卖会结束后3日内 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项至拍卖人指定账号。

(四)标的物的移交:

1、买受人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持交款凭据和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同委托方办理实物资产移交

2、凡成功竞得机动车辆的买受人,需依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修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记要〉(试行)的决定》精神(20021025日发布),所有车辆从拍卖成交交付拍卖标的之时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标的移交后及时进行车辆过户,过户费用(含违章、车辆维修等)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该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委托方和原产权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及时通知已报名的竞买人和相关单位。

南充金桥拍卖有限公司

O二一年五 月十三日

竞买人声明及承诺

我(单位)郑重声明并承诺:我(单位)作为本次竞买人,在报名前已对标的进行了现场查验和充分了解,知晓标的全部状况,已向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政策咨询及标的法律关系查询,已清楚本次拍卖活动本人的权利和义务;在拍卖人报名处领取了相同内容和形式的《拍卖须知》副本一份及相关附件,《拍卖须知》对竞买人行为和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并已认真阅读,理解本《拍卖须知》所涉的全部内容及法律含义,知晓成交后是《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组成部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及拍卖事项已进行了告知义务。我(单位)愿意遵守本场拍卖会《拍卖须知》所有条款,并接受本次拍卖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竞得后不享有瑕疵请求权,并自愿签字确认。

承诺人(竞买人签章):